千家峒瑤族鄉行政裁決權力清單
序號
行政裁決事項
法律依據
裁決主體
救濟途徑
裁決名稱
裁決種類
依據名稱
具體條款及
內容
法定裁決主體
具體承辦機構
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終局裁決
其他途徑
1
千家峒瑤族鄉人民政府關于周記勇與周德養爭議的糾紛使用權的處理決定書
土地使用權屬糾紛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法》;
2、《湖南省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
1、第十七條 單位之間發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處理。
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發生的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爭議,由當地縣級或者鄉級人民政府依法處理。
當事人對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解決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爭議的林木。
2、第十四條 對林木、林地權屬有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應主動協商解決。
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不了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處理。全民所有制單位之間、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以及全民所有制單位與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發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全民所制單位或者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發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由當地縣級或者鄉級人民政府處理。
第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處理林木、林地權屬爭議,應當深入調查研究,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鄉級政府
千家峒瑤族鄉人民政府
江永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