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實名幫扶

把未就業畢業生全面納入就業創業推進行動,普遍落實實名幫扶舉措,到今年底前,針對2020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推進行動。近日,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轉發了《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 民政部 財政部 共青團中央關于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推進行動的通知》。

開展專項摸排,縣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未就業畢業生實名清單,將本地戶籍與外地前來求職的畢業生全面納入。放開線上線下各類登記服務渠道,對轄區內未就業畢業生應登盡登,形成實名數據庫,動態更新幫扶就業情況。

加快實施企業吸納就業補貼政策,暢通線上線下申領渠道,激勵企業更多地吸納畢業生就業。全面加快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基層服務項目和科研助理崗位招錄(聘)進度,確保擴招任務盡快落地。持續拓展就業機會,圍繞基層治理、教育醫療、農業技術等人才緊缺領域增設崗位,拓寬畢業生市場化社會化就業渠道。

推進創業培訓廣覆蓋,對創業畢業生普遍提供創辦企業、經營管理等培訓,增設信息技術、現代農業等領域課程。傾斜創業服務資源,提供咨詢輔導、跟蹤扶持、成果轉化等“一條龍”服務。優先安排經營場所,政府投資開發的各類創業載體安排一定比例場地,免費向畢業生提供。加強創業資金保障,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創業補貼等政策。

提升就業能力,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加大困難幫扶,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零就業家庭、殘疾和就業困難的少數民族畢業生、湖北籍畢業生開展專項幫扶。對通過市場化方式確實難以實現就業的,按規定利用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對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離校后無法正常還本付息的,可按規定延后還款期限。(記者 徐鐵英)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