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10歲女童遇害案:加害人父母未執行判決被拘留 房產下月拍賣

2019年10月發生在的遼寧大連10歲女童琪琪(化名)遇害案已近一年,近日該案又有新進展。

10月10日,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從琪琪的親屬處了解到,加害人蔡某某的父母因未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被司法拘留15日,目前正在執行拘留中。另外,蔡某某父母名下的一套房屋已進入拍賣程序,將于11月2日進行公開拍賣。

據上游新聞此前刊發的《大連10歲女孩被害,嫌疑人不滿14周歲被收容教養》、《大連10歲女孩遇害調查:一米七五的13歲嫌疑人曾多次跟蹤女性》報道顯示,2019年10月20日19時許,大連市10歲女童琪琪被害身亡,加害人為同小區的13歲男孩蔡某某。因蔡某某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公安機關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四款之規定,按照法定程序報經上級公安機關批準,于2019年10月24日依法對蔡某某進行3年收容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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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某父母名下的一套房屋已進入拍賣程序。圖片來源/京東拍賣平臺

2020年1月3日,琪琪的父母以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為由,到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訴訟狀,起訴蔡某某及其父母,要求對方進行民事賠償。

起訴狀顯示,琪琪父母請求對方賠禮道歉,并索賠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處理后事的交通費、誤工費等,共計100余萬元。該案于5月9日開庭。當天被告方蔡某某家屬無一人出庭。

8月10日,該案一審宣判,法院判處蔡某某、莊某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向原告琪琪母親及家人公開賠禮道歉(道歉內容需經法院審核)。對于民事賠償部分,判處蔡某某、莊某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合計1286024元。

然而,蔡某某父母并未執行生效判決,也始終未露面和道歉。據琪琪的親屬以及案發小區的居民稱,案發后蔡某某一家已經從居住的小區中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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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琪琪(化名)。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9月7日,琪琪的父母向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院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書。法院于申請提交當日受理并決定立案執行。

10月10日,記者從琪琪家屬處了解到,他們此前接到法院通知稱,蔡某某父母因未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被司法拘留,目前正在相關羈押場所執行。

上游新聞記者了解到,蔡某某的父親名下的一套住房已進入拍賣程序。根據拍賣信息,該建筑面積103.26平方米,將于11月2日10時至11月3日10時在京東司法拍賣平臺進行公開拍賣,第一次拍賣起拍價114萬余元。

上游新聞記者 張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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