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鄉一男子為私欲騙取別人治病錢被判刑

近日,安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龐某良涉嫌詐騙罪一案提起公訴。

2017年10月,犯罪嫌疑人龐某良與受害人趙某連在夏某武位于安鄉縣深柳鎮的出租屋吃飯。席間,龐某良得知趙某連患有肝病,需要服用一種進口藥,且趙某連稱現有的購買渠道價格比較貴。事后龐某良在網上查詢了藥品的相關信息。為騙取趙某連財物,遂通過電話和微信聯系趙某連、趙某軍兄妹和夏某武,謊稱其有個表姐在美國近期要回來,可以幫忙代購。

龐某良與趙某連取得聯系后,趙某連表示需要購買三瓶“去二代”。龐某良稱三瓶“去二代”需要一萬多元錢,要趙某連先支付8000元錢,等貨到后多退少補。于是,趙某連委托其兄趙某軍湊款,后趙某軍找黃建借款8000元現金交給夏某武,并委托夏某武將8000元現金轉到龐某良指定的銀行賬戶內。夏某武轉款成功后,龐某良將8000元錢提現到微信和支付寶里面,一部分償還網上貸款,剩下的被其揮霍一空。

龐某良被安鄉縣公安局抓獲歸案后如實供訴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安鄉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龐某良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融媒體記者 劉璽東 通訊員 彭家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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